第三次机遇_第三十二章 官制改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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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章 官制改革 (第4/5页)

两以上,大大加重了民众负担。另外,这种层级过多的危害还在于权力地失衡。遇有好处,各级层层伸手,处处加码,遇有害处,各级纷纷摇头,向下推诿。

    一个是平级太少,过于集中。以某县为例,知县大人既是一县之长,同时还要兼任警察局长、财政局长、教育局长等多种身份、多重维度的角色。在封建时代因为事体不多还可以勉强应付,但在洋务开始尤其是新政相关机构设立后,知县一人根本忙不过来,他要么虚应差事,要么委托给师爷经办,种种不如意跃然纸上。造成这种原因的主要就是清代官职内重外轻的缘故,自督抚衙门以下不设属官,各省各级地方政府机构编制数量甚少。迫使当权者只能做出两个选择,要么是虚与委蛇、得过且过,要么是由主官个人自辟幕府,聘请幕友担任差事。前者不利于行政的开展,后者使职官在貌似精简的背后存在庞大的隐形队伍,而且还往往使得主官面临经济压力——所有幕僚都是需要主官掏钱支付月俸的。主官愈老实、愈清廉,他所遇到的经济压力也便愈大。林广宇深知局处所和衙署科房的无节制膨胀和幕僚的隐形职官化,使得权力体系蕴藏着结构性矛盾。

    在养心殿召开的御前会议上,与会的唐绍仪、徐世昌等人一致同意开展第三次官制改革的思路,但对于具体如何去做,众人的意见却不统一。

    唐绍仪主张先立后破,大破大立。即主张由朝廷讨论决定一套地方机构新体系,然后以此下发,各地行政体系一律废止,所有人员一律停止职务,然后按照类似于文官考试的要求进行优化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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