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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七 英雄乘时务割据(一) (第5/6页)
随手抄起案上新整理的黄册,翻开问道。 黄册上犹留有墨香,是刚刚誊写好的。张诗奇本来就过目不忘。更何况是自己写的东西,当下朗郎应对。没有半点疙瘩。 朱慈烺考校了记忆功夫,旋即阖上黄册,又问道:“如今州县逃籍之人日多,身为县官,该如何现管?” 张诗奇心中一喜,这是在看他的施政方针了。 自从独尊儒术之后。华夏历代亲民官都没有受过严格的政治教育,却又像是一个师傅教出来的徒弟。总的来说便是讲究一个“纲常大义”。在这纲常大义之下,法理不过人情,只要本人人品还过得去,施政上便基本在合理范围内。不会导致民怨丛生。 到了国朝,太祖高皇帝深知官吏害民之疾,所以对扰民的县官加重处罚,同时又规定了县官下乡的条件和次数,形成定制。这也是后来一直遵循的“皇权不下乡”制度,而且在明人看来是国朝优于赵宋的善政。 总体而言,国朝官员只要不做事,就已经是做了好事。 张诗奇心中过了一遍自己读的儒家大义,又回到了太子殿下的问题上来。既然殿下重点说了“身为现管的县官”,那么无为而治,休养生息的那套答案恐怕不会尽如上意。他轻咳两声,决定放手一搏。 “殿下,”张诗奇道,“属下以为:县官为一地父母,管不如疏。逃籍之人在于无所依,若是一味堵截只会逼其为盗为贼。若县官能梳理田亩,开荒垦植,以安顿田农;兴修水利,平整官道,以代赈流氓。不以父母自尊,而民自以父母爱之,这方是为官百里之道。” 朱慈烺点了点头,道:“你古文如何?” 明人以八股制艺为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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