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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格斗战斗机 (第4/6页)
的推重比就决定了战斗机的作战用途。 美国在拥有推重比高达十五、推力高达二百四十千牛的涡轮风扇发动机的情况下,也把f-44定性为重型制空战斗机,中国只能用推重比十四、推力一百八十千牛的发动机,自然也只能把重点放在制空上。 单纯从设计指标来看,j-30与f-44的制空作战能力相差不大。 相对而言,f-44的最大优势在于能在不降低机动性能的情况下,携带更多弹药,具有更强的持续作战能力。 只是在现代化空战中,特别是在格斗空战中,弹药多寡并非决定胜负的关键因素。 在制约战斗机格斗性能的因素中,最大的短板不是战斗机的机动性能,而是飞行员的承受能力。 理论上讲,如果没有飞行员,无人战斗机的机动过载可以做到跟格斗导弹一样高。 通过抗荷服,中国空军率先把战斗机的机动过载提高到了十二g,到二零三零年左右又进一步提高到了十五g。受材料等技术限制,十五g基本上是抗荷服的极限了,如果要继续提高过载,只能在飞行员身上下功夫。 当时,成飞率先提出“抗荷座舱”概念。 说得简单一点,就是通过全密封增压式座舱,取代抗荷服,更大限度的提高飞行员短时抵抗高过载的能力。 问题是,这么做的代价太大了。 以二零三零年左右的技术,“抗荷座舱”至少会使战斗机增重二百五十公斤,而且成本高得吓人,比如必须用整体弹射逃生系统取代弹射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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