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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宪法草案 (第2/5页)
断,但国家内战几乎不成气候。自美国南北战争以降,虽然政坛丑闻层出不穷,但从未听说过有动刀兵争权利的,没听说有州政府不听联邦政府的。 无他。有宪法尔! 所以。当杨度、梁启超在议院朗声宣读这份来之不易的文稿时。所有的议员、官员都涌现起这样一幅画面:有宪法后,羌无繁杂数十年的国家政局当趋于稳定,国家元气可得保留,内忧外患可得消弭。再过五十年,不,只要再过30年,帝国中兴就指日可待。想日本颁布宪法不过20余年。20年来,先于甲午败中国,再于数年前胜俄国。中国虽大,基础却好于日本,30年安得不够? 这可不是廉价的、充满自欺欺人把戏地同光中兴。 全场屏声静气,听着杨度通过话筒传播出来地,略微带着湖南口音地官话:“《大中华帝国宪法草案》经政学院诸公反复研讨、深入探究,承既往之历史。启未来之功绩。继《钦定宪法大纲》之要义,学欧美诸强之精髓……第一章 第一条、大中华帝国皇统万世一系,永永尊戴。 第二条、大中华帝国皇帝为国家主权象征。神圣不可侵犯。 第三条、皇帝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依本宪法规定实行之。 第四条、皇位由皇族男性子孙继承,其顺序于宪法规定之。 这四条作为起草者的杨度等人系在深入研究日本宪法的基础而实行的,与《钦定宪法大纲》想比,并无实质性的区别,但加入了皇帝作为国家主权象征的条款,算是中国开始近代化且拥有现代意识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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