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明_戏明 第391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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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戏明 第391节 (第6/6页)

还记不记得他们学过的《大明律》。

    里面的犯罪类型涵盖社会的方方面面。

    包括跟买卖人口有关的“略人略卖人”,所谓的略人其实就是“掠人”,也就是掠夺人口。只要是把良民拿去卖作奴婢或其他贱籍,都属于犯罪行为!

    比较让人无奈的是,明朝很多罪名都是把人发配去充军,比如这“设方略而诱取良人”“略卖良人子女”的人贩子,惩罚都是“发边卫充军”。

    到时候那些个犯官、罪吏、盗贼、放火的、造假的、卖国的、拐卖人口的、偷税漏税的、杀人未遂的、私自净身图谋入宫的,统统因为犯了法的缘故在各个边境卫所里聚头,边军的人才储备可谓是十分齐全!

    只是随着明朝军队逐步发展,士兵们要么是去混日子的军户后代(甚至可能被各方人士要走名额吃空饷),要么是以各种罪名被发配过去充军的犯罪分子,打起仗来自然没什么劲头。

    偶尔勾结一下外敌卖自己人也是很正常的事。

    事实上连军户的社会地位也逐渐沦落到跟犯罪分子差不多,一般只能军户之间通婚,不然别人肯定不愿意嫁给你,毕竟谁愿意自己辛辛苦苦生下来的孩子跟亲爹一样去受苦?

    很多时候朝廷摊派给士兵的差役可比摊派给百姓的差役要重多了!

    这些军户要是有机会把儿女卖去外面当奴婢,那都算是帮儿女改善生活了!

    所以哪怕不提武官体系的问题,光是从士兵来源、士兵待遇的层面上来看,都能明白为什么这些年来大明军队的战斗力无可避免地逐步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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