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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8章 劳改犯 (第5/7页)
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从龙汉二年起,对于那些劳改犯人,只要改造较好的,便要给予减刑。争取在未来几年里,除了那些实在罪大恶极的,绝大多数劳改犯人,都应当给予减刑。力争每年减少起码一百万劳改犯人。 监狱长拿出了一个信封,推到杜山面前。 “这是你的安置费,一共三十块钱,确认无误后,签个字。” 劳改犯基本并不呆在监仓里,而是进行封闭的劳动改造。比如他们这个劳改队,就与湖北银矿签订了开采合同,他们负责一个矿的开采工作。银矿按他们开采的矿量给予工钱,这些钱劳改队收益后,一部份用以劳改队管教等的薪水,以及劳改队的开支,包括劳改犯们的食物衣服等开支。 每个劳改犯每月还能拿到一笔生活费,这笔钱可以用来购买些烟茶糖等供应之外的物品。 而每个劳改犯其实是有工资的,每个月都有薪水,但平时每月只发放一笔不多的生活费,并从中扣除部份做为他们的伙食费和服装费。剩下的,则被存在各个的帐户上,等到他们出狱的时候,做为他们出去后的安置生活费。 这种模式下,各个劳改队,朝廷并不需要补贴钱,反而开掉犯人薪水后还有不少的收益。犯人的薪水比外面的工人稍低,但不会低多少。 如杜山,过去三年一直在井下采矿,而井下很辛苦,薪水向来就比较高。到今年,他每月的薪水几经上调后,已经达到了每月四块银元,这比井上的每月两块要多出一倍。五块银元,能买到两百斤大米,就是放到外面,也已经算是比较高的收入水平了。 第一年两块,第二年三块,今年四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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