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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702节 (第2/6页)
苏辙问道:“那你这不是鼓励武将违抗军令。” 张斐道:“这个原则只适用于最先前线的战斗人员,如果种副使当时是处于后方,以及未有亲自带兵前往,那么他的所为就不适用于这个原则。因为我相信,他们用自己生命的做出决断,绝大部分应该是明智的。” 苏辙一怔,不禁沉吟起来。 这律法还能这么思考吗。 武将们自然是小鸡啄米般地点头。 说得可真是太好了。 继续! 继续说! 这咱们爱听。 此时,他们甚至有一种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感觉。 张斐又道:“当然,这个原则之下,只是宽容,而不是判定无罪,具体有没有罪,还得根据具体情况来断定,而在此案中,种副使是做了充分的准备,并且不费一兵一卒,就收复绥州城。” 种诂激动地问道:“这个原则是律法么?” 这个原则实在是有利于武将了,应该写成律法。 张斐道:“当你来到军事皇庭申诉时,它将适用于所有人。” 武将们一听,立刻是心领神会,若有皇庭在,将来就不用害怕文官们的口舌笔墨了,至少你们冤枉不了我们。 文官当然也想到这一点,但他们也在考虑,这皇庭到底还是文官们在掌控,那么就不至于失控。 并且第一原则是战争只是政治的延续,武将必然是处于文官之下的。 “最后!” 张斐道:“就是关于种副使未有听从陆知府的命令,在收复绥州后,并没有立刻回撤。基于方才那个原则,我们会给予第一线战斗人员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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