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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8章 别人家的孩子  (第1/4页)
    华国京城时间,2006年10月19日,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和林冉达成代言合同。    签约三年,代言费1200万华国币。    这个价格可以说是非常高了,完全可以跟一些国内的当红明星相媲美了。    林建军对于这个价格也比较满意。    而林冉却是不置可否。    要不是看在李宁是第一个找上自己的知名品牌,而且对己方提出的要求全都非常配合的情况下。    他是不会同意一千多万就和对方签三年的。    他对于自己以后的发展是充满了信心的。    按照现在的情况,自己一年以后肯定能做到西甲顶尖球星的行列,到那时候,哪个品牌想找自己代言,价码起码都得是千万欧元以上才行。    现在李宁用区区一千多万华国币就把自己签下来,可以说他们赚大了。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自己现在出道时间太短,知名度虽然上来了,但是还没有什么沉淀。    所以也只能先接受一些这种小合同了。    除了李宁,还有很多的企业也在跟林建军在进行接洽。    经过一遍遍的筛选,最终林冉选定了另外两家西班牙的本土企业。    一家是西班牙国内的一个叫做hawkers的太阳镜品牌。    签约两年,代言费总共100万欧元。    另一家是马德里当地的一家银行,马德里储蓄银行。    签约两年,代言费总共80万欧元。    这两家企业也是林建军在众多对他伸出橄榄枝的企业中精挑细选出来。    然后经过林冉确认,才签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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