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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无敌于天下 (第3/4页)
香扑鼻。 求神拜神在这个地方似乎是一件和吃饭喝水没有区别的事情。 在凡人看不见的地界,在他们头顶三尺的地方,正是这个都城的灵境。 不过林霄并没有去灵境之中寻找自己要找的小妖,因为原则上这种买卖是不可以做的。 还是那句话,妖魔鬼怪也都是神庭的子民,有灵境给神妖住,有鬼国给鬼魅住。 魔道自然也有他们的地方。 林霄把目光投向不远处一个杀猪卖rou的屠夫身上,这人修炼的就是魔功。 还是诸天万界大名鼎鼎的血魔功,练成以后血海不枯我身不死。 不过嘛,现在血海里都是猪血和猪内脏。 毕竟这人修炼魔功也是在神庭审核之下,为了更有效的处理猪血和猪下水才获得批准的。 广都是最早实行神庭律令的地方,同样的也算是神庭的体验服。 比起其他地方。 这里的神庭政策往往是要先一步实行的。 一方面是因为这里算是神道的根本之地,很容易推广。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提前试点,试验这政策是否合适。 从这广都目前的情况来看,神庭还是有意要放宽一些根本政策【不可显圣】的。 比如这个屠夫。 还有。 远处的一个名为胡府的府邸。 在林霄的目光里,这个胡府文气盎然,一看就是清贵的读书人家, 但同时又弥漫着妖气,和狐狸味儿。 应该是一脉学狐,不知道为什么不在深山潜读,反而来了人间都城。 不过这样毫不遮掩,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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