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十年代:后妈让我去下乡_第494章 眼睛都红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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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94章 眼睛都红了 (第3/6页)

子话,没关系的,王莎啊,我做主了,刘华肯定是喜欢你的。

    大不了,你毕业之后不用回来了,让刘华跟着你去京都上班。

    你说呢?”

    其实刘父这是在试探王莎呢,如果王莎在京都有人脉,那么让刘华去京都只有好处。

    刘华是一个责任感很强的孩子,到时候肯定是全家搬到京都。

    王莎有钱,也是京都人,在京都买一套房子,自己一家人先搬过去,然后慢慢的把户口落了。

    这就是真的京都人了。

    以后祖辈子孙后代都是京都人,那自己就是功臣啊!

    这还得要看王莎是不是愿意付出呢?

    如果愿意的话,那是最好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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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华和王莎结婚,这是最好的。如果过上几年,家里事情都落定了,刘华的工作也稳定了。

    想要离婚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男人有了工作,不管多大都能找下合适的媳妇儿,但是女人就不容易了呀!

    不然王莎也不能紧巴着儿子不放。

    这是刘父的想法,虽然很猥琐,但是也很现实。

    这是把王莎当成了大跳板啊!

    但是谁让王莎愿意呢。

    王莎一听,能让刘华跟着自己去京都,那是最好的了。

    结婚之后,就给家里寄一点钱不就好了,一个月二十三块钱,还是可以的,一点也不影响自己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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