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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十四  (第4/4页)
嫌就不要喝呀。」她想抢回豆浆,被他轻易闪过,手上捏着包子就往沙发走。    「我就喜欢吃路边摊,喝这个正好。」说着,曾杰直接喝了一大口,用行动证明自己没说谎。    简直在耍人!戴珊沫气恼地举起沙发抱枕,扔掷的动作在看到他脸上无法遮掩的疲惫时,又停了下来,怎样都下不去手。    对着她虚张声势的动作无赖一笑,曾杰咬着包子,伸手在沙发一拍,没有说话,戴珊沫却读懂了。    抿起嘴,她有些憋屈,还是忍不住迈开脚步,一屁股在他身旁坐下。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    戴珊沫想了很久,最先回忆起的,竟是从前少年的他,站在大街口朝她伸手,问了句:「你要吗?」的场景。    没有踌躇犹豫的馀地,只有行动与否的选项,清楚表明着,她不要便是错过,机会仅此而已。    曾杰的问句,和他的行事作风雷同,就像根笔直的线条,即便转折,也没保留任何圆滑,只是蛮横的直角,找不到分毫缓衝,尖锐逼人。    犹豫想像放在曾杰身上,只有浅浅的阴影,太过单薄无力,根本拦不住他。    这样的人太过张扬,太过胡闹——才能让她为了追上他,必须学会奋不顾身,从单纯的想要,变成我要。    三个月也无所谓。她要,当最接近刺蝟腹部的哪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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