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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节 澳门和约 (第7/8页)
下的广州及周边若干府县居住、经商、耕作、并可携带家眷、奴仆、伙计。然必冒籍广东土著,不得公然自称澳洲人。 二、澳洲人在广州的一应事务,均由紫字号大掌柜负责。凡有商务和民事纠纷者,全权由其出面与官府料理。 三、澳洲人在广州的全部产业,按官府规定照常纳税,惟杂派和各种规费均免交。 四、澳洲人在广州可以购买土地、房产。 五、澳洲人的船只进入广州贸易,免缴一切水饷、抽份、规费。然必须冒籍大明船只,不得自称澳洲船。否则,一应税费概不免除 六、澳洲人得在广州自由进行任何贸易,并且将货物、金银自由运出运入,官府不得干涉。 七、澳洲人得在广州雇佣、购买人口。并自由将他们带往澳洲人希望带往的任何地点。 八、澳洲人在香山澳修船居停,广东官府不予干涉。 九、凡原澳洲人在广州之产业、土地、字号,财货全部予以归还。因有部分货物已经变卖,部分生财设备被破坏,现双方达成一致,由广东方面一次性支付库平银三万两予以赔偿。 十、因前搜捕澳洲人所牵连的所有大明百姓,官府不得再加侵害缉拿,凡已被拿获者,一律予以释放。其所侵害之财产,由官府一次性支付库平银五千两予以赔偿。 十一、所有赔偿、释放及归还工作完成之后,澳洲人在虎门的驻军将全部撤离。 十一款之外,另外补充条约和若干协议。很多细节都是由仲裁庭的马甲亲自拟定的,行文格式搞得非常隆重。 总得来说,执委会并不很看重这份条约,因为这份条约总得来说不过是元老院和李逢节达成的一个私人协定而已。对大明官府的约束力仅限于李逢节抚粤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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