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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68 (第2/3页)
瞪瞪,眼皮很是用力地挑了挑,复又垂了下去。 沈蔓知道,对方这是在考验自己。如果此时偷懒,不登记直接溜进男生宿舍,等待着她的恐怕会是大麻烦。思及此,赶忙装作关心地补了句:“大爷,您又喝了几口啊?” “三,三口。”老人颤颤巍巍地摆摆手,演技爆棚,好像真的醉了一样,咿咿呀呀地说道:“桃李春风一杯酒……” “江湖夜雨十年灯。”沈蔓笑眯眯地接过话茬,“人生得意须尽欢,能喝是福气,对不对?” 上辈子和郑宇轩约会时,她无数次跟这位大爷打过照面,是故连口头禅也能信手拈来,一应一对得不亦乐乎。 原本昏暗无光的死鱼眼翻了翻,老人好像受到了什幺刺激,终于卸下伪装、定睛望向素不相识的小姑娘,略带疑惑地问:“……你是?” 暗自吐了吐舌头,沈蔓连忙收起玩笑的心情正色道:“我是帝都传媒大学新闻系的学生,叫沈蔓,这是我的学生证。” 她一边说,一边主动将早已备好的证件递进门卫室。 老大爷一生坎坷,年轻时因为政治问题毁了前程,老来受亲眷照顾,勉强在Q市国立大学谋得生计,所以对待本职工作才会认真得过分。 这些都是沈蔓听郑宇轩讲的。其实,与其说她与老大爷有交情,不如说郑宇轩与老大爷是忘年之交。否则,老人怎幺会把自己的生平典故告诉个不相干的学生? 家境贫寒的男孩子,除了有双令人过目难忘的眼睛,更有一种神奇的魅力。每个跟他有交集的人,都会本能地信任他、依赖他。就像不起眼的磁铁,能够轻易降服所有丁丁碎碎的铁器。 沈蔓一直以为这种是类似于狗屎运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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