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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 无果而终 (第2/5页)
为了加强陆雯的论点,人民军谈判代表提出了更加尖锐的问题,即联军在作战中曾未经审判的处决了数以千计的人民军官兵。 这个论点,立即遭到联军谈判代表否认。 只是,人民军代表拿出了非常确凿的证据,甚至列举了被联军处决的人民军官兵的详细名单。 严格说来,人民军的观点也有问题。 联军确实处决了一些战俘,不过按照联军的标准,他们都不是战俘,而是非政府的武装力量,即长期活跃在敌后战场上的游击队。可是按照人民军的标准,他们就是军人,而且是为国家作战的军人,被俘后理应得到战俘的待遇,联军没有权力处决放下武器、以及失去作战能力的游击队员。 争论开始后,谈判落到了细节问题上。 谈判本来就是这样,双方打嘴仗,看谁说得有理。 只是,这种纠缠于细节的谈判,很难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到了十月五日,双方仍然在一些关键细节上存在严重分歧。比如志愿军坚持认为电磁武器是合法的,不具备大规模杀伤性,仅承诺在战争中不针对平民与民用目标使用,拒绝按照联军的要求,禁止使用电磁武器。又比如,在对待被俘游击队员的问题上,联军也不肯做出让步,坚持认为游击队是非政府武装组织,不具备合法性,因此被俘的游击队员没有资格享受战俘待遇。 难能可贵的是,在一个重要问题上,双方达成了一致,即交换伤残战俘。 这个问题,最初的时候也非常棘手。 因为联军手里的战俘多得多,特别是人民军战俘就有将近四十万,而志愿军与人民军手里的战俘加起来还不到五万,其中美军只有两万多,所以最初的时候,志愿军与人民军提出按照一比十的比例交换战俘,即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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