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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 北京政府 (第9/12页)
什么问题,只是孙中山等一小撮人在那里闹腾罢了。 请大家注意,是“孙中山等一小撮人在那里闹腾罢了”,孙中山实际上代表的革命党人极少,孙大炮的威望还是远远不如黄兴,甚至是宋教仁。 在程李系的强大压力下,武昌方面委曲求全,同意袁世凯在北京就临时大总统职后,袁世凯遂于民国元年元旦以就职誓词电告于参议院。 情势演变至此,孙中山等人只好退而求其次,便是由临时参议院把一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起草完毕。 原来当武昌临时政府刚成立时,是根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组成的,其后根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加以修改,成为《临时约法》。 这个《临时约法》和《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最大不同的地方是,《临时政府组织大纲》采取总统制,《临时约法》则采责任内阁制。 《临时约法》共七章,即:一、总纲;二、人民;三、参议院;四、临时大总统副总统;五、国务员;六、法院;七、附则。 责任内阁制本是宋教仁所积极主张的,但临时政府时期,其他革命主要干部均不赞成。到了袁世凯做总统,又怕总统权力太大,于是匆匆忙忙地订定《临时约法》,想借这部《约法》来限制袁的野心妄为。 结果袁世凯把这部《约法》视同废纸,而李安生,同样如此,他将来是要集权统治的,哪里允许这种变了味道的约法。 所谓的约法,都是为了一帮革命党人以及幼稚的野心家所服务的,李安生实力强大,自然不买账。 袁世凯已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接着就需要忙着组织内阁,属于同盟会的湖北都督孙毓筠通电主张推孙中山先生组阁,非同盟会的广西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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